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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施行 督促网络平台知识产权协同监管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施行 督促网络平台知识产权协同监管

 

北京日报讯(记者 刘苏雅)7月1日,《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北京市首部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条例将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处,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截至2022年5月,本市有效发明专利量435604件,同比增长19.37%;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99.0件,同比增长19.38%;商标有效注册量275.0万件,同比增长16.82%。为有效提升本市的知识产权保护成效,一部综合性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不可或缺。

  新施行的《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共七章、五十七条,聚焦知识产权纠纷维权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突出问题,完善了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依法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同时充分平衡网络平台、展会等有关主体权利义务,以有效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杨东起表示,当前,网络已经成为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最主要发生地之一,网络平台是否履行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义务,将直接影响到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和水平。条例的实施,弥补了《电子商务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仅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义务,而无相应行政责任的空白,将有效督促网络平台发挥知识产权协同监管作用,实现权利人在平台领域的快速维权。

  北京创新资源丰富,活跃着大量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条例针对性加强了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表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体现了首都对创新企业的支持,通过预审等快速审查机制对重要领域的知识产权产出给予高效保护,重视高价值专利保护,将有力助推高价值创新。

  面对越来越复杂、多发的知识产权纠纷,条例明确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这能更快速、高效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平衡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运营成本。”京东集团相关负责人说。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肖尤丹表示,条例具有鲜明的首都特色,围绕“四个中心”,特别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功能建设,强化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还首创数据和数字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专门条款,支持、鼓励有利于保护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探索;专设了科技金融条款,创新金融投资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运用的知识产权新机制。

链接: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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