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改财金〔2022〕2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  务  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 生 健 康 委
人 民 银 行
国务院国资委
税 务 总 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 保 监 会
民  航  局
2022年2月18日

 


 

附件: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这是描述信息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3号院16号楼五层        电话:010-68640013、68640027         传真:010-68640013          邮箱:office@ciita.org.cn

版权所有 @1990-2021  中国信息产业商会          京ICP备14010836号          技术支持: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