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网安〔2021〕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车联网服务平台运营企业,有关标准化技术组织:
一、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基本要求
二、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安全防护
三、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
四、加强车联网服务平台安全防护
五、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六、健全安全标准体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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