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22〕32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各部属高校、部属单位,有关科技成果评价机构:
现将《关于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21日